平昌县供销社确立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目标
按照县委办、县府办的安排部署,平昌县供销社在全面摸底清理的基础上,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分类列入“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”目标,具体是“五治”:
一是治脏。由机关和企业分别牵头负责,针对生产经营、生活、办公、责任区域,建筑负空间,设施设备,车辆,特别是“卫生死角”的环境卫生现状,制定治理和管护标准、方法及举措,监督责任人按时清扫、全天管护。
二是治乱。由机关和企业分别牵头负责,针对建筑物的内外墙面及梯道、楼地空间场地、工程工地、经营门面上的乱写乱画、乱张乱贴、乱牵乱挂、乱停乱放、工程乱象、乱摆摊点状况进行集中整治,建章立制,督促执行,严密防范,杜绝后患。
三是治污。由机关和企业牵头负责,落实专职专责,对化粪池、排污沟、下水道、空调水进行严密监测,发现问题,及时组织治理,杜绝污物泄漏。
四是治废。由日用杂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公司牵头负责,制定和完善废旧物资经营管理行业行为规则和管理制度,对系统内外废旧物资的回收、整理、储存、运输、加工、集散行为进行全面整顿,监督依法、依制规范经营,对形成的再次污染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,消除本行业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一切隐患。
五是治噪。由企业牵头负责,对生产车间、经营门市、施工工地、广告音响、娱乐场所、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进行整治,作出时空上、频率上、音量上的规定,严格监督,严厉惩处,防止噪声扰民。